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为什么要提供担保?
- 2021-04-15 15:10:00
- chendeerda 原创
- 508
房屋保全属于法律上所说的财产保全的范畴。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有争议的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使其处于人民法院的有效监控之下的司法行为。
房屋保全一般是指法院执行法官前往房屋所在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查封登记。
申请人申请房屋保全一般有两种原因:
第一,被告有另行出卖房屋的风险,申请人如果不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可能没办法买到房屋。
第二,申请人发现被告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不保全被告的房屋,可能拿到胜诉判决也拿不到钱。保全了被告房屋,万一到时被告不履行判决,申请人可以申请拍卖房屋。
之所以申请人申请房屋保全要向法院提供等额担保,是法院为了防止申请人恶意诉讼以及恶意保全他人财产,导致善意被申请人财产受到限制或出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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